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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办法》新闻发布会发布词及记者问答

  《九江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6年6月23日 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7月3日以市政府第38号令正式公布,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全面解读《办法》出台背景、核心条款等内容,为推动《办法》落地实施、执行见效夯实工作基础。

  九江地处长江中下游,滨江临湖、山地丘陵交错,汛期短时强降雨、持续性暴雨多发频发,极易诱发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圩堤险情,景区、在建工地、校园、渡口等重点场所暴雨防御压力突出,暴雨灾害始终是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全市经济平稳运行的重大风险。

  长期以来,我市暴雨防御工作存在部门职责边界不够清晰、四级预警响应执行标准不统一、预警信息传播存在“最后一公里”梗阻、基层提前转移避险流程不够规范、“停产、停工、停业、停运、停课”(以下简称“五停”)刚性处置缺少法治支撑等现实堵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全以气象预警为先导的跨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我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立足九江防灾减灾实际制定本《办法》。

  《办法》是我市首部专门规范暴雨灾害全链条预警、分级别响应的政府规章,补齐暴雨灾害防御法治短板,构建“监测-预警-传播-叫应-响应-处置”全闭环管理体系,为全市防汛减灾、守牢气候安全底线提供刚性法治保障。

  《办法》共19条,涵盖责任体系、预警发布、信息传播、分级响应、预警叫应、风险管控、能力建设、法律适用八大板块,核心内容分为六个方面:

  一是压实“四级”属地责任。市、县两级政府统筹组织本辖区暴雨防御工作,将暴雨预警响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乡镇(街道)负责隐患排查、人员转移安置、应急演练、险情上报;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预警传递、灾情上报、巡查管护等工作。

  二是厘清部门法定职责。气象主管机构统一承担暴雨监测、预报、预警发布;应急部门统筹暴雨次生、衍生灾害防范处置;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本领域暴雨灾害防御职责。

  三是确立指挥统筹机制。市、县两级安防救委会统一指挥调度暴雨预警、应急响应各项工作,实现统一调度、协同处置。

  一是明确预警唯一权威发布主体。规定仅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有权统一发布、变更、解除暴雨预警信号,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暴雨预警信息,防范虚假预警误导公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可结合雨情研判,发布城市内涝、洪水、地质灾害等次生衍生灾害专项预警。

  二是建立无偿、高效预警传播机制。通信运营单位落实暴雨红色预警全网短信广播;应急广播、政务新媒体开设预警发布绿色通道,第一时间无偿播发预警;商场、学校、医院、景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单位,落实预警接收、场内播报责任,打通预警传播“最后一公里”。

  按照暴雨风险由低到高,对应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预警,明确不同防御状态、处置举措,细化“五停”以及户外管控执行标准。同时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特点,细化本领域分级响应实施细则,避免处置标准模糊、执行松紧不一问题。

  本次立法将实践成熟的预警叫应机制写入规章。由市、县安防救委会统一明确叫应对象、触发阈值、工作流程;气象部门发布高级别暴雨预警后,点对点呼叫属地、行业责任人,做到预警发出、责任到人、快速处置。

  规范应急响应启动流程,各地结合气象预警等级、实时雨情、现场灾情,适时启动对应等级应急响应;同时明确广大群众收到预警、避险提示后,应当主动防灾避险、配合政府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是压实重点单位责任。建立暴雨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制度,对景区、危化企业、在建工地、学校、养老机构、地质灾害隐患点等相关单位纳入重点监管,督促完善应急预案、畅通预警接收渠道、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二是落实风险源头治理。定期开展暴雨灾害风险普查,每五年修订一次本区域暴雨强度公式,开展城市暴雨防御能力评估,从规划、工程层面降低城市内涝风险。

  三是夯实基层应急处置根基。乡镇、街道预判暴雨可能引发洪水、滑坡等险情时,应当采取必要应急处置措施,及时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险,妥善安置转移人员,牢牢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的安全底线。

  统筹布局暴雨、城市内涝、洪水、地质灾害一体化监测站点网络,规范社会自建监测设施管理、监测数据共享共用,提升综合研判能力;将暴雨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干部培训、校园安全教育;发挥巨灾保险、社会组织、志愿者作用,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法律责任实行衔接适用,相关违法行为上位法律法规已有处罚条款的,直接依照上位法追责问责,划清履职红线。

  第一,认准官方预警渠道。暴雨预警以气象部门官方发布为准,不轻信、不随意转发微信群、短视频平台非官方预警信息,自觉抵制灾害谣言。

  第二,分级做好个人避险。不同等级预警对应不同防御行动,当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时尽量不外出,自觉配合落实停课、停运、停工各项管控安排。

  第三,高危区域主动避险。居住在山区、低洼易涝地群众,收到高级别暴雨预警、转移通知,请及时主动配合乡镇、社区避险安置。

  第四,压实单位主体责任。景区、商超、工地、企业要建立常态化预警接收机制,收到暴雨预警及时关停户外项目、疏散人员,落实本单位暴雨防御各项举措。

  各位媒体朋友,《九江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办法》颁布实施,是我市完善气候安全治理体系、提升暴雨灾害综合治理能力的重要法治实践。恳请各新闻媒体加大宣传解读力度,普及法规条款与防灾避险常识,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暴雨灾害防御。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抓好宣传培训、预案修订、联合演练、督导检查等各项落地工作,把制度条文转化为防汛减灾实际成效,全面提升全市暴雨灾害防御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我就先介绍到这里,下面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围绕《办法》相关内容提问,我们将逐一作答。谢谢大家!

  问题一:在今年我市防汛形势较为严峻的背景下,市应急管理局是如何履行《办法》赋予的职责,统筹协调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工作的?有哪些具体的举措和成效?

  答:谢谢您的提问。今年我市防汛形势复杂严峻,特别是6月中下旬后,连续遭遇2轮集中强降雨天气过程和第9号台风“巴威”。在这种背景下,《九江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办法》的施行,为我们依法、科学、高效应对暴雨灾害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第一,做实预警“叫应”,确保指令直达一线。我们与气象、水利、水文等部门紧密联动,严格落实强降水“631”风险预警叫应机制。一旦气象部门发布高级别暴雨预警,或降雨达到阈值,在12379电话叫应的基础上,市安防救委会办公室会立即启动“点对点”呼叫,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叫应”到县、乡责任人和基层防汛责任人,打通预警传播的“最后关口”,真正实现“预警发得出、基层叫得应、行动跟得上”。

  第二,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分级响应措施。根据《办法》规定的四级响应机制,我们充分发挥市安防救委会办公室的职能,统筹协调水利、城管、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各司其职。在应对6月中下旬持续强降雨过程中,我们加密会商研判,针对城区易涝点提前布控排涝设备,针对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督促基层提前转移群众6600人,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守住不发生人员伤亡的底线。

  第三,做足应急准备,提升抢险救援能力。我们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队伍、人员、装备、物资在汛期实时保持战备状态,并提前向高风险区域预置力量和装备。同时,我们加强了24小时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能够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问题二:请从立法层面介绍,《办法》主要补齐了我市暴雨灾害防御哪些制度性、法治化短板,形成了怎样的制度供给?

  答:谢谢您的提问。《办法》是我市首部专门规范暴雨预警与响应的政府规章,立足九江地域特点和防汛实战需求,通过精准立法、靶向立法,系统性补齐了我市暴雨防御领域的法治空白。一是补齐分级响应法治化空白。首次以政府规章形式固化四级暴雨预警分级分类响应机制,量化不同预警等级的防御举措、管控措施和响应要求,彻底解决以往区域执行尺度不一、措施碎片化的问题。二是补齐协同治理法治化空白。通过立法明确市县乡村四级纵向责任链条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横向监管职责,制度化确立预警叫应、联动处置、闭环落实工作机制,有效破解部门协同不畅、责任边界模糊、末端落实弱化等问题。三是补齐基层应急法治化空白。以立法方式明确基层隐患排查、预警传播、人员转移、应急处置的法定权限和工作流程,健全风险普查、重点单位管控、监测预警建设等常态化制度,推动防汛工作从被动应急向主动预防转型。

  同时,《办法》严格遵循法治统一原则,不新设行政处罚,全面衔接上位法律法规规章,既守住立法权限底线,又提供精准、务实、可操作的法治化制度供给,全面提升我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南宫股份有限公司化水平。

  问题三:我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办法》明确建立了以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请问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预警时,具体是如何实现应急联动,确保预警信息转化为切实有效的防御行动的?有哪些具体的强制性或建议性措施?

  余观林: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办法》厘清了各相关单位职责边界: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统一发布暴雨预警;应急管理部门承担指导、协调、督促、处置职责;《办法》设定蓝、黄、橙、红四级预警差异化响应要求,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领域细化配套响应举措、抓好落地。当气象台站发布暴雨预警后,及时通过信息发布、预警叫应、分级处置,闭环推动预警信号快速转化为实际防御行动,整个联动过程主要分为三个环节:

  气象台站暴雨预警生成后,依托移动短信、应急广播、政务新媒体、公共场所电子屏、气象预警终端等渠道多维分发。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时将启动全网短信强制广播,同时严格落实预警叫应制度,对照市县安防救委会统一制定的叫应流程,落实我省“631”强降水风险预警叫应工作机制,点对点直达各级防汛责任人,做到预警信息不仅“发得出”,更要“有人接收、有人处置”。

  预警发布后,市、县、乡、村四级责任体系同步启动响应。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村(居)委会、暴雨防御重点单位对照《办法》规定和自身应急预案开展风险排查、隐患管控;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联合会商,及时发布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次生衍生灾害预警;应急管理部门统筹调度乡镇、街道一线防御力量,根据雨情、险情适时启动  对应级别应急响应,统筹开展抢险、人员转移等各项处置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处置格局。

  蓝色、黄色、橙色预警以防范、引导类措施为主;蓝色预警做好隐患排查、前置备勤;黄色预警进入戒备状态,开展巡查管控;橙色预警必须暂停户外施工作业、户外集体活动,学校可以视雨情灵活调整上学、放学时间。

  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时将执行刚性强制管控,托育机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停课,停止一切户外作业、户外活动,人员就近避险;市县人民政府可视情依法采取停产、停工、停业、停运等紧急管控措施,为各行业落实避险管控提供法治依据,最大限度防范人员伤亡,坚决守住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底线。

《九江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办法》新闻发布会发布词及记者问答(图1)

  《九江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6年6月23日 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7月3日以市政府第38号令正式公布,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全面解读《办法》出台背景、核心条款等内容,为推动《办法》落地实施、执行见效夯实工作基础。

  九江地处长江中下游,滨江临湖、山地丘陵交错,汛期短时强降雨、持续性暴雨多发频发,极易诱发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圩堤险情,景区、在建工地、校园、渡口等重点场所暴雨防御压力突出,暴雨灾害始终是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全市经济平稳运行的重大风险。

  长期以来,我市暴雨防御工作存在部门职责边界不够清晰、四级预警响应执行标准不统一、预警信息传播存在“最后一公里”梗阻、基层提前转移避险流程不够规范、“停产、停工、停业、停运、停课”(以下简称“五停”)刚性处置缺少法治支撑等现实堵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全以气象预警为先导的跨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我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立足九江防灾减灾实际制定本《办法》。

  《办法》是我市首部专门规范暴雨灾害全链条预警、分级别响应的政府规章,补齐暴雨灾害防御法治短板,构建“监测-预警-传播-叫应-响应-处置”全闭环管理体系,为全市防汛减灾、守牢气候安全底线提供刚性法治保障。

  《办法》共19条,涵盖责任体系、预警发布、信息传播、分级响应、预警叫应、风险管控、能力建设、法律适用八大板块,核心内容分为六个方面:

  一是压实“四级”属地责任。市、县两级政府统筹组织本辖区暴雨防御工作,将暴雨预警响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乡镇(街道)负责隐患排查、人员转移安置、应急演练、险情上报;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预警传递、灾情上报、巡查管护等工作。

  二是厘清部门法定职责。气象主管机构统一承担暴雨监测、预报、预警发布;应急部门统筹暴雨次生、衍生灾害防范处置;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本领域暴雨灾害防御职责。

  三是确立指挥统筹机制。市、县两级安防救委会统一指挥调度暴雨预警、应急响应各项工作,实现统一调度、协同处置。

  一是明确预警唯一权威发布主体。规定仅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有权统一发布、变更、解除暴雨预警信号,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暴雨预警信息,防范虚假预警误导公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可结合雨情研判,发布城市内涝、洪水、地质灾害等次生衍生灾害专项预警。

  二是建立无偿、高效预警传播机制。通信运营单位落实暴雨红色预警全网短信广播;应急广播、政务新媒体开设预警发布绿色通道,第一时间无偿播发预警;商场、学校、医院、景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单位,落实预警接收、场内播报责任,打通预警传播“最后一公里”。

  按照暴雨风险由低到高,对应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预警,明确不同防御状态、处置举措,细化“五停”以及户外管控执行标准。同时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特点,细化本领域分级响应实施细则,避免处置标准模糊、执行松紧不一问题。

  本次立法将实践成熟的预警叫应机制写入规章。由市、县安防救委会统一明确叫应对象、触发阈值、工作流程;气象部门发布高级别暴雨预警后,点对点呼叫属地、行业责任人,做到预警发出、责任到人、快速处置。

  规范应急响应启动流程,各地结合气象预警等级、实时雨情、现场灾情,适时启动对应等级应急响应;同时明确广大群众收到预警、避险提示后,应当主动防灾避险、配合政府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是压实重点单位责任。建立暴雨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制度,对景区、危化企业、在建工地、学校、养老机构、地质灾害隐患点等相关单位纳入重点监管,督促完善应急预案、畅通预警接收渠道、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二是落实风险源头治理。定期开展暴雨灾害风险普查,每五年修订一次本区域暴雨强度公式,开展城市暴雨防御能力评估,从规划、工程层面降低城市内涝风险。

  三是夯实基层应急处置根基。乡镇、街道预判暴雨可能引发洪水、滑坡等险情时,应当采取必要应急处置措施,及时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险,妥善安置转移人员,牢牢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的安全底线。

  统筹布局暴雨、城市内涝、洪水、地质灾害一体化监测站点网络,规范社会自建监测设施管理、监测数据共享共用,提升综合研判能力;将暴雨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干部培训、校园安全教育;发挥巨灾保险、社会组织、志愿者作用,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法律责任实行衔接适用,相关违法行为上位法律法规已有处罚条款的,直接依照上位法追责问责,划清履职红线。

  第一,认准官方预警渠道。暴雨预警以气象部门官方发布为准,不轻信、不随意转发微信群、短视频平台非官方预警信息,自觉抵制灾害谣言。

  第二,分级做好个人避险。不同等级预警对应不同防御行动,当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时尽量不外出,自觉配合落实停课、停运、停工各项管控安排。

  第三,高危区域主动避险。居住在山区、低洼易涝地群众,收到高级别暴雨预警、转移通知,请及时主动配合乡镇、社区避险安置。

  第四,压实单位主体责任。景区、商超、工地、企业要建立常态化预警接收机制,收到暴雨预警及时关停户外项目、疏散人员,落实本单位暴雨防御各项举措。

  各位媒体朋友,《九江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办法》颁布实施,是我市完善气候安全治理体系、提升暴雨灾害综合治理能力的重要法治实践。恳请各新闻媒体加大宣传解读力度,普及法规条款与防灾避险常识,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暴雨灾害防御。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抓好宣传培训、预案修订、联合演练、督导检查等各项落地工作,把制度条文转化为防汛减灾实际成效,全面提升全市暴雨灾害防御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我就先介绍到这里,下面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围绕《办法》相关内容提问,我们将逐一作答。谢谢大家!

  问题一:在今年我市防汛形势较为严峻的背景下,市应急管理局是如何履行《办法》赋予的职责,统筹协调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工作的?有哪些具体的举措和成效?

  答:谢谢您的提问。今年我市防汛形势复杂严峻,特别是6月中下旬后,连续遭遇2轮集中强降雨天气过程和第9号台风“巴威”。在这种背景下,《九江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办法》的施行,为我们依法、科学、高效应对暴雨灾害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第一,做实预警“叫应”,确保指令直达南宫股份有限公司一线。我们与气象、水利、水文等部门紧密联动,严格落实强降水“631”风险预警叫应机制。一旦气象部门发布高级别暴雨预警,或降雨达到阈值,在12379电话叫应的基础上,市安防救委会办公室会立即启动“点对点”呼叫,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叫应”到县、乡责任人和基层防汛责任人,打通预警传播的“最后关口”,真正实现“预警发得出、基层叫得应、行动跟得上”。

  第二,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分级响应措施。根据《办法》规定的四级响应机制,我们充分发挥市安防救委会办公室的职能,统筹协调水利、城管、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各司其职。在应对6月中下旬持续强降雨过程中,我们加密会商研判,针对城区易涝点提前布控排涝设备,针对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督促基层提前转移群众6600人,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守住不发生人员伤亡的底线。

  第三,做足应急准备,提升抢险救援能力。我们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队伍、人员、装备、物资在汛期实时保持战备状态,并提前向高风险区域预置力量和装备。同时,我们加强了24小时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能够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问题二:请从立法层面介绍,《办法》主要补齐了我市暴雨灾害防御哪些制度性、法治化短板,形成了怎样的制度供给?

  答:谢谢您的提问。《办法》是我市首部专门规范暴雨预警与响应的政府规章,立足九江地域特点和防汛实战需求,通过精准立法、靶向立法,系统性补齐了我市暴雨防御领域的法治空白。一是补齐分级响应法治化空白。首次以政府规章形式固化四级暴雨预警分级分类响应机制,量化不同预警等级的防御举措、管控措施和响应要求,彻底解决以往区域执行尺度不一、措施碎片化的问题。二是补齐协同治理法治化空白。通过立法明确市县乡村四级纵向责任链条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横向监管职责,制度化确立预警叫应、联动处置、闭环落实工作机制,有效破解部门协同不畅、责任边界模糊、末端落实弱化等问题。三是补齐基层应急法治化空白。以立法方式明确基层隐患排查、预警传播、人员转移、应急处置的法定权限和工作流程,健全风险普查、重点单位管控、监测预警建设等常态化制度,推动防汛工作从被动应急向主动预防转型。

  同时,《办法》严格遵循法治统一原则,不新设行政处罚,全面衔接上位法律法规规章,既守住立法权限底线,又提供精准、务实、可操作的法治化制度供给,全面提升我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问题三:我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办法》明确建立了以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请问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预警时,具体是如何实现应急联动,确保预警信息转化为切实有效的防御行动的?有哪些具体的强制性或建议性措施?

  余观林: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办法》厘清了各相关单位职责边界: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统一发布暴雨预警;应急管理部门承担指导、协调、督促、处置职责;《办法》设定蓝、黄、橙、红四级预警差异化响应要求,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领域细化配套响应举措、抓好落地。当气象台站发布暴雨预警后,及时通过信息发布、预警叫应、分级处置,闭环推动预警信号快速转化为实际防御行动,整个联动过程主要分为三个环节:

  气象台站暴雨预警生成后,依托移动短信、应急广播、政务新媒体、公共场所电子屏、气象预警终端等渠道多维分发。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时将启动全网短信强制广播,同时严格落实预警叫应制度,对照市县安防救委会统一制定的叫应流程,落实我省“631”强降水风险预警叫应工作机制,点对点直达各级防汛责任人,做到预警信息不仅“发得出”,更要“有人接收、有人处置”。

  预警发布后,市、县、乡、村四级责任体系同步启动响应。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村(居)委会、暴雨防御重点单位对照《办法》规定和自身应急预案开展风险排查、隐患管控;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联合会商,及时发布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次生衍生灾害预警;应急管理部门统筹调度乡镇、街道一线防御力量,根据雨情、险情适时启动  对应级别应急响应,统筹开展抢险、人员转移等各项处置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处置格局。

  蓝色、黄色、橙色预警以防范、引导类措施为主;蓝色预警做好隐患排查、前置备勤;黄色预警进入戒备状态,开展巡查管控;橙色预警必须暂停户外施工作业、户外集体活动,学校可以视雨情灵活调整上学、放学时间。

  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时将执行刚性强制管控,托育机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停课,停止一切户外作业、户外活动,人员就近避险;市县人民政府可视情依法采取停产、停工、停业、停运等紧急管控措施,为各行业落实避险管控提供法治依据,最大限度防范人员伤亡,坚决守住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底线。

  《九江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6年6月23日 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7月3日以市政府第38号令正式公布,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全面解读《办法》出台背景、核心条款等内容,为推动《办法》落地实施、执行见效夯实工作基础。

  九江地处长江中下游,滨江临湖、山地丘陵交错,汛期短时强降雨、持续性暴雨多发频发,极易诱发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圩堤险情,景区、在建工地、校园、渡口等重点场所暴雨防御压力突出,暴雨灾害始终是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全市经济平稳运行的重大风险。

  长期以来,我市暴雨防御工作存在部门职责边界不够清晰、四级预警响应执行标准不统一、预警信息传播存在“最后一公里”梗阻、基层提前转移避险流程不够规范、“停产、停工、停业、停运、停课”(以下简称“五停”)刚性处置缺少法治支撑等现实堵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全以气象预警为先导的跨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我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立足九江防灾减灾实际制定本《办法》。

  《办法》是我市首部专门规范暴雨灾害全链条预警、分级别响应的政府规章,补齐暴雨灾害防御法治短板,构建“监测-预警-传播-叫应-响应-处置”全闭环管理体系,为全市防汛减灾、守牢气候安全底线提供刚性法治保障。

  《办法》共19条,涵盖责任体系、预警发布、信息传播、分级响应、预警叫应、风险管控、能力建设、法律适用八大板块,核心内容分为六个方面:

  一是压实“四级”属地责任。市、县两级政府统筹组织本辖区暴雨防御工作,将暴雨预警响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乡镇(街道)负责隐患排查、人员转移安置、应急演练、险情上报;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预警传递、灾情上报、巡查管护等工作。

  二是厘清部门法定职责。气象主管机构统一承担暴雨监测、预报、预警发布;应急部门统筹暴雨次生、衍生灾害防范处置;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本领域暴雨灾害防御职责。

  三是确立指挥统筹机制。市、县两级安防救委会统一指挥调度暴雨预警、应急响应各项工作,实现统一调度、协同处置。

  一是明确预警唯一权威发布主体。规定仅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有权统一发布、变更、解除暴雨预警信号,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暴雨预警信息,防范虚假预警误导公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可结合雨情研判,发布城市内涝、洪水、地质灾害等次生衍生灾害专项预警。

  二是建立无偿、高效预警传播机制。通信运营单位落实暴雨红色预警全网短信广播;应急广播、政务新媒体开设预警发布绿色通道,第一时间无偿播发预警;商场、学校、医院、景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单位,落实预警接收、场内播报责任,打通预警传播“最后一公里”。

  按照暴雨风险由低到高,对应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预警,明确不同防御状态、处置举措,细化“五停”以及户外管控执行标准。同时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特点,细化本领域分级响应实施细则,避免处置标准模糊、执行松紧不一问题。

  本次立法将实践成熟的预警叫应机制写入规章。由市、县安防救委会统一明确叫应对象、触发阈值、工作流程;气象部门发布高级别暴雨预警后,点对点呼叫属地、行业责任人,做到预警发出、责任到人、快速处置。

  规范应急响应启动流程,各地结合气象预警等级、实时雨情、现场灾情,适时启动对应等级应急响应;同时明确广大群众收到预警、避险提示后,应当主动防灾避险、配合政府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是压实重点单位责任。建立暴雨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制度,对景区、危化企业、在建工地、学校、养老机构、地质灾害隐患点等相关单位纳入重点监管,督促完善应急预案、畅通预警接收渠道、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二是落实风险源头治理。定期开展暴雨灾害风险普查,每五年修订一次本区域暴雨强度公式,开展城市暴雨防御能力评估,从规划、工程层面降低城市内涝风险。

  三是夯实基层应急处置根基。乡镇、街道预判暴雨可能引发洪水、滑坡等险情时,应当采取必要应急处置措施,及时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险,妥善安置转移人员,牢牢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的安全底线。

  统筹布局暴雨、城市内涝、洪水、地质灾害一体化监测站点网络,规范社会自建监测设施管理、监测数据共享共用,提升综合研判能力;将暴雨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干部培训、校园安全教育;发挥巨灾保险、社会组织、志愿者作用,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法律责任实行衔接适用,相关违法行为上位法律法规已有处罚条款的,直接依照上位法追责问责,划清履职红线。

  第一,认准官方预警渠道。暴雨预警以气象部门官方发布为准,不轻信、不随意转发微信群、短视频平台非官方预警信息,自觉抵制灾害谣言。

  第二,分级做好个人避险。不同等级预警对应不同防御行动,当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时尽量不外出,自觉配合落实停课、停运、停工各项管控安排。

  第三,高危区域主动避险。居住在山区、低洼易涝地群众,收到高级别暴雨预警、转移通知,请及时主动配合乡镇、社区避险安置。

  第四,压实单位主体责任。景区、商超、工地、企业要建立常态化预警接收机制,收到暴雨预警及时关停户外项目、疏散人员,落实本单位暴雨防御各项举措。

  各位媒体朋友,《九江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办法》颁布实施,是我市完善气候安全治理体系、提升暴雨灾害综合治理能力的重要法治实践。恳请各新闻媒体加大宣传解读力度,普及法规条款与防灾避险常识,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暴雨灾害防御。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抓好宣传培训、预案修订、联合演练、督导检查等各项落地工作,把制度条文转化为防汛减灾实际成效,全面提升全市暴雨灾害防御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我就先介绍到这里,下面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围绕《办法》相关内容提问,我们将逐一作答。谢谢大家!

  问题一:在今年我市防汛形势较为严峻的背景下,市应急管理局是如何履行《办法》赋予的职责,统筹协调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工作的?有哪些具体的举措和成效?

  答:谢谢您的提问。今年我市防汛形势复杂严峻,特别是6月中下旬后,连续遭遇2轮集中强降雨天气过程和第9号台风“巴威”。在这种背景下,《九江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办法》的施行,为我们依法、科学、高效应对暴雨灾害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第一,做实预警“叫应”,确保指令直达一线。我们与气象、水利、水文等部门紧密联动,严格落实强降水“631”风险预警叫应机制。一旦气象部门发布高级别暴雨预警,或降雨达到阈值,在12379电话叫应的基础上,市安防救委会办公室会立即启动“点对点”呼叫,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叫应”到县、乡责任人和基层防汛责任人,打通预警传播的“最后关口”,真正实现“预警发得出、基层叫得应、行动跟得上”。

  第二,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分级响应措施。根据《办法》规定的四级响应机制,我们充分发挥市安防救委会办公室的职能,统筹协调水利、城管、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各司其职。在应对6月中下旬持续强降雨过程中,我们加密会商研判,针对城区易涝点提前布控排涝设备,针对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督促基层提前转移群众6600人,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守住不发生人员伤亡的底线。

  第三,做足应急准备,提升抢险救援能力。我们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队伍、人员、装备、物资在汛期实时保持战备状态,并提前向高风险区域预置力量和装备。同时,我们加强了24小时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能够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问题二:请从立法层面介绍,《办法》主要补齐了我市暴雨灾害防御哪些制度性、法治化短板,形成了怎样的制度供给?

  答:谢谢您的提问。《办法》是我市首部专门规范暴雨预警与响应的政府规章,立足九江地域特点和防汛实战需求,通过精准立法、靶向立法,系统性补齐了我市暴雨防御领域的法治空白。一是补齐分级响应法治化空白。首次以政府规章形式固化四级暴雨预警分级分类响应机制,量化不同预警等级的防御举措、管控措施和响应要求,彻底解决以往区域执行尺度不一、措施碎片化的问题。二是补齐协同治理法治化空白。通过立法明确市县乡村四级纵向责任链条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横向监管职责,制度化确立预警叫应、联动处置、闭环落实工作机制,有效破解部门协同不畅、责任边界模糊、末端落实弱化等问题。三是补齐基层应急法治化空白。以立法方式明确基层隐患排查、预警传播、人员转移、应急处置的法定权限和工作流程,健全风险普查、重点单位管控、监测预警建设等常态化制度,推动防汛工作从被动应急向主动预防转型。

  同时,《办法》严格遵循法治统一原则,不新设行政处罚,全面衔接上位法律法规规章,既守住立法权限底线,又提供精准、务实、可操作的法治化制度供给,全面提升我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问题三:我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办法》明确建立了以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请问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预警时,具体是如何实现应急联动,确保预警信息转化为切实有效的防御行动的?有哪些具体的强制性或建议性措施?

  余观林: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办法》厘清了各相关单位职责边界: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统一发布暴雨预警;应急管理部门承担指导、协调、督促、处置职责;《办法》设定蓝、黄、橙、红四级预警差异化响应要求,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领域细化配套响应举措、抓好落地。当气象台站发布暴雨预警后,及时通过信息发布、预警叫应、分级处置,闭环推动预警信号快速转化为实际防御行动,整个联动过程主要分为三个环节:

  气象台站暴雨预警生成后,依托移动短信、应急广播、政务新媒体、公共场所电子屏、气象预警终端等渠道多维分发。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时将启动全网短信强制广播,同时严格落实预警叫应制度,对照市县安防救委会统一制定的叫应流程,落实我省“631”强降水风险预警叫应工作机制,点对点直达各级防汛责任人,做到预警信息不仅“发得出”,更要“有人接收、有人处置”。

  预警发布后,市、县、乡、村四级责任体系同步启动响应。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村(居)委会、暴雨防御重点单位对照《办法》规定和自身应急预案开展风险排查、隐患管控;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联合会商,及时发布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次生衍生灾害预警;应急管理部门统筹调度乡镇、街道一线防御力量,根据雨情、险情适时启动  对应级别应急响应,统筹开展抢险、人员转移等各项处置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处置格局。

  蓝色、黄色、橙色预警以防范、引导类措施为主;蓝色预警做好隐患排查、前置备勤;黄色预警进入戒备状态,开展巡查管控;橙色预警必须暂停户外施工作业、户外集体活动,学校可以视雨情灵活调整上学、放学时间。

  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时将执行刚性强制管控,托育机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停课,停止一切户外作业、户外活动,人员就近避险;市县人民政府可视情依法采取停产、停工、停业、停运等紧急管控措施,为各行业落实避险管控提供法治依据,最大限度防范人员伤亡,坚决守住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底线